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8 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
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87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87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1,461,052,48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52,301,033,15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9,160,019,3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8.21997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3.21506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049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5 人,董事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独立董事蒋
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何敬麟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5 人,监事李战明先生、金彦江先生、王斌全先生
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用 2024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52,294,771,229 99.995888 4,304,768 0.002827 1,957,161 0.001285
H 股 9,135,851,964 99.736165 12,000 0.000131 24,155,363 0.263704
普通股合计: 161,430,623,193 99.981154 4,316,768 0.002673 26,112,524 0.01617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2.01 关于选举刘晓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384,474,340 99.952572 是
2.02 关于选举阎焱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372,825,325 99.94535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 于 公 1,371,205,659 99.545403 4,304,768 0.312513 1,957,161 0.142084
司 聘 用
2024 年
度 境 内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2.01 关 于 选 1,341,084,153 97.358672
举 刘 晓
蕾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议案
2.02 关 于 选 1,341,023,539 97.354272
举 阎 焱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杨茜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