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 2020-04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
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6,534,595,2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49,947,024,6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587,570,5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5.528226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1.92887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5993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德地立人先生、西蒙·亨利先生、
蔡金勇先生、蒋小明先生因故不能到会;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7 人,监事会主席徐文荣先生、监事付锁堂先生因
故不能到会;
3、公司财务总监柴守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管道重组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9,944,478,156 99.998302 2,518,300 0.001679 28,200 0.000019
H 股 6,584,332,865 99.950851 2,835,700 0.043047 402,000 0.006102
普通 156,528,811,021 99.996305 5,354,000 0.003420 430,200 0.000275
股合
计: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黄永章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9,944,384,256 99.998239 2,378,200 0.001586 262,200 0.000175
H 股 6,514,852,627 98.896134 72,192,938 1.095896 525,000 0.007970
普通 156,459,236,883 99.951858 74,571,138 0.047639 787,200 0.000503
股合
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1 关 于 3,062,139,020 99.916908 2,518,300 0.082172 28,200 0.000920
公 司
管 道
重 组
交 易
的 议
案
2 关 于 3,062,045,120 99.913844 2,378,200 0.077600 262,200 0.008556
选 举
黄 永
章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第 2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吴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