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 2020-03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9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2020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及视频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和蒋小明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9人。董事焦方正先生和独立董事西蒙·亨利先生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段良伟先生和独立董事德地立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中期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于2020年6月11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2020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董事会决定以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20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8742元(含适用税项),总金额人民币160.00亿元,其中:A股股息人民币141.55亿元,H股股息人民币18.45亿元。
本次中期股息派发予2020年9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公司将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1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申请更新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 -036)。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议案,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副董事长李凡荣先生、董事刘跃珍先生、吕波先生、焦方正先生及段良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除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外,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含
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与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申请更新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燃气集团)因持有公司附属公司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40%股权而构成公司关联人士,因此公司与北京市燃气集团的交易属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 -03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将上述第(四)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