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0-01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 年11 月1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 年11 月25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应
到会董事14 人,实际到会8 人。蒋洁敏先生、曾玉康先生、李新华先
生、廖永远先生、弗朗哥博纳贝先生和崔俊慧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
分别书面委托周吉平先生、王福成先生、王国樑先生、董建成先生和
刘鸿儒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周吉平先生
主持。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 年度投资计划;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 年度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60%股权的
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就本次转让进行其所认为
必要或所需的所有行动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监管要求履行必要的批准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4.356%股权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16.1 条的规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另行刊登的中国
石油H 股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大
连同类业务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就本次转让进行其所认为
必要或所需的所有行动。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监管要求履行必
要的批准及信息披露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就第一、第二、三项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4 票,
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就第四、第五项议案,公司董事长蒋洁敏先生、
副董事长周吉平先生、董事王宜林先生、曾玉康先生、王福成先生、
李新华先生、廖永远先生及王国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除
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外,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
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等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