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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38 沪市 成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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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38:成都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3名,现场出席董事10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名,董事王立新委托董事游祖刚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杨蓉委托董事长李捷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李捷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

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李捷、郭令海、何维忠、杨蓉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声明认为: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4.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审财务报表(2017年 12月 31

日》(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6995_A01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

项说明(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466995_A02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已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

润390,703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721万元。公司2017

年利润拟分配预案如下:

     1、按2017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

计人民币39,070万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

按年末风险资产 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

72,188万元;

     3、拟以总股本 3,612,251,334 股为基数,每10 股分配现金股

利2.8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01,143万元,结余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924,320万元,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要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推进发展规划的实施,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方案主要基于如下考虑:1.落实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要求或指导意见;2.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适当保持利润留存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3.在满足公司持续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以及资本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苗伟先生、韩雪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对本行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相关服务费用由高级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度授权书,在有关授权权限内进行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担任了公司 2017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无异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村镇银行经营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

相关专门委员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2017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独立董事 2017 年度特别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梁建熙、樊斌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2018年信息科技

人力资源类外包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