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10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拟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计将不少于人民币 8,1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9,72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下限,上限为人民币 22.9 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以下
简称“上述人员”)的通知,上述人员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计增持 1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本次增持前,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640,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0%。本次增持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
司 740,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09%。截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人
员合计已累计耗资人民币 107.82 万元自愿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
●风险提示:
1.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采用自筹
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如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主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
计将不少于人民币 8,1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9,72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下
限,上限为人民币 22.9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
2019-10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本次增持前,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 640,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80%。本次增持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 740,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209%。具体增持进展如下:
增持前持股 增持前持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当前持股数量 累计自愿
增持主体 职位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万元) (股) 增持金额
(%) (万元)
蒋小忠 董事 135,900 0.0038 25,000 26.90 160,900 26.90
潘宁 监事会 46,700 0.0013 20,000 21.52 66,700 21.52
主席
刘源金 高级管 96,400 0.0027 25,000 27.07 121,400 27.07
理人员
李建宏 高级管 71,800 0.0020 10,000 10.79 81,800 10.79
理人员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培峰 高级管 56,064 0.0016 4,500 4.84 60,564 4.84
理人员
陈东辉 高级管 48,700 0.0014 10,000 10.75 58,700 10.75
理人员
张贤 高级管 68,000 0.0019 5,500 5.95 73,500 5.95
理人员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人员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耗资人民币
107.82 万元自愿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
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第八十三条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车建兴先生、车建芳女士、陈淑红女士、蒋小忠先生、陈东辉先生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截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499,160,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3989%。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1.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采用自筹
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如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