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240410 债券简称:GK 三峰 01
债券代码:241970 债券简称:GK 三峰 R1
债券代码:242083 债券简称:GK 三峰 02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环境”或“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卫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服公司”)51%股权(控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对方即环卫集团实际支付对价为人民币 70,077,009.29 元,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组。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深化国企改革工作要求,加强整合优化,突出公司主责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水务环境的全资子公司环卫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城服公司 51%股权,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环卫集团实际支付对价为人民币 70,077,009.29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本次交易由公司及环卫集团共同委托重庆金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运用收益法对交易标的城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137,600,000 元,与经审定后的交易标
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67,468,400 元相比,评估增值 70,131,600 元,增值率为103.95%,其中公司所持 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70,176,000 元,即标的股权基准的股权转让价款。经公司与环卫集团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和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的实际支付对价为人民币 70,077,009.29 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上级单位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在独董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会议上均表达了同意意见。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和其他条件未达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
本次交易的对方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以垃圾分类为引领的城市管家服务、垃圾转运站设计建设运营为龙头的城市固废收转运服务、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为核心的城市固废综合处置服务,以及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新业态的“3+1”全产业链条,已搭建起环卫行业人工智能技术示范和重大应用数智化平台,服务范围覆盖重庆市近 30 个区(县)、近 70%人口,有机固废处置规模达 124 余万吨/年,垃圾收转运规模 700 余万吨/年。
(一)关联关系介绍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45333483Q
成立时间:2002-12-29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 174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王小军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及环卫设施经营,环保技术开发及咨询,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500 万元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环卫集团由水务环境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
其他关联: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环卫集团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环卫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
976,828.48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733,391.02 万元。2023 年度环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09,815.57 万元,净利润 18,296.1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环卫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 947,156.27 万元,
股东权益合计 728,855.69 万元。2024 年 1 至 9 月环卫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60,384.03 万元,净利润 19,026.5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状况:环卫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况,具有合理的交易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 条规定的出售资产交易。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城服公司 51%的股权(控股权)。城服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600N465P
成立时间:2018-07-17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思源路 32 号 4 幢 1-1、2-1
法定代表人:何男男
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环保工程、建筑工程设计;道路普通货运;汽车租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
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城乡 市容管理(需取得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除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物联网技术开发及运用(需取得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环卫设备、生活垃圾处理 设备、垃圾车、轮胎、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 地面接收设施);机动车维修;软件的开发及技术转让;有害生物防治;保洁服 务;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 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水污染治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 修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养老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洗车 服务,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51%,中航(重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6%,重庆
中科盛弘环卫有限公司持股 13% ,城服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中航(重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 盛弘环卫有限公司已书面来函确认放弃对城服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公司持有的城服公司 51%股权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信息
1.城服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
主要数据
货币资金 31,378,157.40 24,229,271.80
应收账款 76,829,452.06 106,030,709.45
存货 8,521,201.48 11,125,389.47
固定资产净额 28,141,144.57 26,794,549.85
资产总计 166,488,945.04 191,594,453.74
短期借款 30,024,629.16 29,706,229.59
应付账款 50,998,993.78 58,889,388.60
负债合计 90,539,884.49 101,309,913.04
合并利润表 2023 年 1 至 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 至 9 月(经审计)
主要数据
营业收入 150,069,461.15 171,381,928.58
营业利润 11,199,983.33 13,884,095.58
净利润 11,218,083.30 13,766,694.54
2.最近 12 个月内曾进行的资产评估及增、减资情况:为便于城服公司开拓
市场业务,2024 年 10 月,经城服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城服公
司采取利润分配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将注册资本由 5020 万元增加至 7000 万元。本
次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除以上情况外,过去 12 个月城服公司不存在资 产评估及其他增、减资情况。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作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采取协商方式定价。最 终协商确定的实际支付对价为人民币 70,077,009.29 元。
本次交易由公司及环卫集团共同委托重庆金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对交易标的城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了资产评估报告(渝金汇评报字[2024]0148 号)。根据该项评估报告,本次资产
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情况下,交易标的城
服公司经审定后的单户报表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67,468,400 元,评估值
95,262,600 元,评估增值 27,794,200 元,增值率 41.20%。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的情况下,交易标的城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等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的 市场价值为 137,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柒佰陆拾万元),与经审定 后的交易标的单户报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 67,468,400 元相比,评估增值 70,131,600 元,增值率为 103.95%。
评估机构认为:收益法对企业未来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 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切合城服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城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值为 137,600,000 元。
根据以上评估结果,公司所持城服公司 51%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