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
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80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莹,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莹于 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晨晨,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晨晨于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具备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思杰,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于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思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435 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