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1 年度会计报表,本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93.96 亿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人民币 93.96 亿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 9.40 亿元。
2. 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提取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 8.50 亿元。
3.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
润余额为人民币 273.55 亿元。按照此金额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 27.35 亿元。
4.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普通股
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28.93 亿元
(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21 年度,本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1 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
红利)比例为 55.69%(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 18 票,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成果等要求。不存在损害本
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2 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