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前
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 74.40 亿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6.96 亿元(未经审计)。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9,644,444,445 股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8 亿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 18
票,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成果等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 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