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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告日期:2024-07-13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普通股股票代码:A股601818、H股6818

                  北京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及发言提问
四、推举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七、宣布会议结束
网络投票:
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1)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9:15-15:00。


                  目    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选举郝成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执行董事的议案......3二、关于选举张铭文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7
议案一:
 关于选举郝成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郝成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工作程序,本行董事会已对郝成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初步审核,认为郝成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郝成先生作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向股东大会提出选举郝成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郝成先生的执行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董事候选人声明

          2.郝成先生简要情况

          3.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附件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30 条的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光大银行董事,并就相关事项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人所担任职务(包括专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兼职)不存在导致本人不得兼任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当选为光大银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声明人:郝成

                                  2024 年 7 月 4 日

附件 2:

              郝成先生简要情况

  郝成先生自 2024 年 6 月起任本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副局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国家开发银行吉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郝成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行股票。
附件 3:

              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本行董事候选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从业经历详见前述本人简要情况。本人具备多年银行机构从业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相应履职能力和专业能力;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违法违规情形;除前述简要情况披露信息外,本人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说明。

                                        郝成

                                    2024 年 7 月 8 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张铭文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中远海运(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Ocean Fortune InvestmentLimited作为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股东,联合提名张铭文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工作程序,本行董事会已对张铭文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初步审核,认为张铭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张铭文先生作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向股东大会提出选举张铭文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融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张铭文先生的非执行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非执行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董事候选人声明

          2.张铭文先生简要情况

          3.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附件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30 条的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光大银行董事,并就相关事项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人所担任职务(包括专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兼职)不存在导致本人不得兼任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当选为光大银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声明人:张铭文

                                    2024 年 7 月 4 日

附件 2:

              张铭文先生简要情况

  张铭文先生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远海运(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助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曾兼任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委员。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高级会计师。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张铭文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行股票。
附件 3:

              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本行董事候选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从业经历详见前述本人简要情况。本人具备多年航运经验,在财务和资金管理、航运金融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相应履职能力和专业能力;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违法违规情形;除前述简要情况披露信息外,本人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说明。

                                          张铭文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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