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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 沪市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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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14名,其中,姚威、刘冲、李巍、邵瑞庆、李引泉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王江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报及摘要(A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 2022 年 A 股半年报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 股半年报摘要亦登载于 8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行 2022 年 H 股中期业绩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 有 限 公 司 披 露 易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及 本 行 网 站
(www.cebbank.com)。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王江、吴利军、姚仲友、姚威、刘冲、李巍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股权董事候选人,同意付万军、曲亮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王立国、邵瑞庆、洪永淼、李引泉、韩复龄、刘世平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任期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董事之日起开始计算。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董事候选人简要情况请见附件 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附件 2 和附件 3。

  三、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规划和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 2023-2025 年在境内外发行金融债券,发行余额不超过本行总负债的 5%,总负债按上年末经审计的(法人口径)负债总额核定。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绿色金融工作中期行动方案(2022-2025)》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太原分行对权益类抵债资产晋柳能源债转份额进行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王江、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王江、吴利军、付万军、姚仲友、曲亮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四、关于为关联法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为关联法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3 票,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姚威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上述第十二至十五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十二至十五项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十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董事候选人简要情况

  王江先生,自 2022 年 8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2022 年 3 月起任本
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校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风险管理处副处长,山东省德州市分行行长,山东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苏省副省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吴利军先生,自 2020 年 3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国内贸易部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人,培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人事教育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副部长级)。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付万军先生,自 2021 年 6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2021 年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曾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信贷二部副经理、市场营销二部副经理、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银川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新疆区(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省分行正职级)、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板块);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本行非执行董事。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姚仲友先生,自 2021 年 6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光大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干部、国际业务部副经理,承德分行党组书记、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租赁业务管理中心主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曲亮先生,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2018 年 9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悉尼分行海外高管(SOOA)。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二部总经理、公司银行一部总经理,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深改专员(集团总部部门正职),兼租赁业务管理中心主任;兼本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获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姚威先生,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华侨城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兼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资产处固定资产组副主任、主任、会计处内部控制组主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预算管理主任、税务管理经理、高级经理、综合财务处处长,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广核美亚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总会计师,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曾兼任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广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
  刘冲先生,自 2019 年 12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总公司资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获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李巍先生,自 2021 年 8 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
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立国先生,自 2017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
大学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大连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兼任大连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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