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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 沪市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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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12
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360034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向优先股股东派发
股息人民币29.60亿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发放8.90亿元,2021年8月11日发放3.90亿元,尚未发放股息16.80亿元),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投资者发放利息人民币18.40亿元。

      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01
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基本不变,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本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
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434.07 亿元,扣除 2021 年度“光大优 1”“光
大优 2”“光大优 3”股息合计人民币 29.6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18.40 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86.07 亿元,其中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 364.23 亿元。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2021年末,本行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62.45亿元,已达到本行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可不再计提。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68.06亿元。

  3、向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01元(税前)。以本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540.32亿股计算,现金股息总额合计人民币108.60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13%。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基本不变,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4、2021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行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08.60
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8.13%,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外部经营环境影响商业银行内生资本积累

    受到国内经济发展压力、新冠疫情反复等复杂经营形势影响,商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同时面临利润增速放缓等挑战,未来内生资本积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此,本行当前需进一步强化内源积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应对外部经营挑战。

    (二)更好地满足资本监管政策的提升要求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
行)》相关要求,本行作为第一组系统重要性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将面临 0.25%的附加资本要求,监管要求进一步趋严。为此,当前本行需加强资本储备,以更好地满足监管政策要求,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三)留存利润支持本行战略规划稳步实施

    未来,本行将持续聚焦战略愿景,推进战略规划稳步实施。2022年,全行将奋力推动各项业务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需要充足的核心一级资本对业务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综上,2021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在综合考虑了本行外部经营环境、
资本监管要求、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本需求的基础上,兼顾了股东投资回报及本行长期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积累,支持业务发展,以进一步提升本行股东的资本回报。2021年度本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64%,预计 2022 年度将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平。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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