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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 沪市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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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股票代码:601818)

          2021 年 3 月 26 日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本行《2020 年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于春玲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刘冲董事、王立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行 5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李晓鹏、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姚仲友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孙新红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行董事会建议:以本行截至 2020 年末已发行股份 5,403,190.90
万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普通股股息人民币 2.10 元(税前),现金股息总额共计人民币 1,134,670.09 万元。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股息。具体内容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

    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中“本行”“本公司”“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4
  第二节 公司简介┈┈┈┈┈┈┈┈┈┈┈┈┈┈┈┈┈┈┈6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3
  第四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6
  第五节 本行业务概要┈┈┈┈┈┈┈┈┈┈┈┈┈┈┈┈ 21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8
  第七节 重要事项┈┈┈┈┈┈┈┈┈┈┈┈┈┈┈┈┈┈ 70
  第八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83
  第九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91
  第十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95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97
  第十二节 公司治理┈┈┈┈┈┈┈┈┈┈┈┈┈┈┈┈┈117
  第十三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138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142
  第十五节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0 年年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143
  第十六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145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说明

  (一)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 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银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 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 交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  永: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二)以下对个别有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的本行产品予以说明:

  阳光普惠云:以“云计算、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以“场景化、数据化”的运营方式、结合丰富可变的 SaaS 服务模块,为普惠金融客户提供“在线融资+金融科技”的云端服务平台。

  阳光薪:面向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客户群体,整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所涉及的工资支付担保、专用账户、工资代发等公司业务和农民工个人所涉及的支付结算、储蓄、理财等零售业务于一体的农民工工资综合金融服务。

  阳光 e 保通:通过线上平台、平台对接、银企直连等电子手段,面向公共资源交易类客户,提供涵盖保函担保、现金管理及供应链融资等全流程、线上化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详见“第六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 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董事会秘书:李嘉焱

  证券事务代表:李嘉焱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63636363

  传  真:86-10-63636713

  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投资者专线:86-10-63636388

  客服及投诉电话:95595

  (四)机构信息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
光大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08 号光大中心 23 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

  登载 A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 H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交所

  (七)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代码:360013、
360022、360034(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

  H 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代码:6818

  (八)报告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许旭明、梁成杰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签字会计师:蔡鑑昌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 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 股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十)证券托管机构

  A 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H 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十一)持续督导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吕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保荐代表人:王萍、张嘉伟

  持续督导期间:

  1、可转债: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尚未完成全部转股,持续督导期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2、光大优 3: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10 年 8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18)、2013 年 12 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18)。

  本行聚焦“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推进“敏捷、科技、生态”转型,通过综合化、特色化、轻型化、数字化发展,加快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在财富管理和金融科技等方面培育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形成了各项业务均衡发展、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的经营格局,逐步树立了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社会形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296 家,实现境内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 149 个经济中心城市;聚焦财富管理战略,继光大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布局专业化消费市场;紧跟“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国际化布局,香港分行、光银国际、首尔分行、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悉尼分行相继开业运营,东京代表处正式设立,澳门分行筹建申请获银保监会批准;社会责任日益彰显,持续多年支持“母亲水窖”公益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致力于普惠金融的“光大云缴费”发挥线上化、便捷化优势服务了亿万民众;在 2021 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 500 强排行榜”中,本行位列第 25 名,比上年提升3 个位次。

  多年来,伴随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本行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不断提升,在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运作规范、颇具影响力的上市银行。

  三、荣誉与奖项

  1、2020 年 4 月 10 日,在微信支付行业产品应用大赛中,本行
“云缴费政务服务方案”被评为“智慧政务获奖案例”。

  2、2020 年 6 月 24 日,《经济观察报》主办线上 2019-2020 年度
值得托付资产管理高峰论坛,本行被评为“值得托付财富管理银行”。
  3、2020 年 7 月 31 日,《南方周末》召开第十二届中国企业社
会责任年会,本行获“年度杰出责任企业”奖。

  4、2020 年 8 月 9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 2020 中国资产
管理年会,本行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2020 卓越成长性理财子公司”奖,阳光金日添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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