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8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 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裁合规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确定卢鸿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卢鸿先生为本行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卢鸿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附件:
卢鸿先生简历
卢鸿先生自 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1、2009 年 3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1994 年加入本行,历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获铁道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后获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 卢鸿先生将于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股东监事前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