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360034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向优先股股东派发
股息人民币221,865.75万元(已于2019年6月25日发放106,000.00万元,2019年8月12日发放39,000.00万元,尚未发放股息76,865.75万元)。
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4
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以2019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3,656,742.51万元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9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3,656,742.51万元为基数,按照注册资本的50%与上年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之差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87,315.94万元,本行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本行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537,950.57万元。
3、向本行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221,865.75万元(已于2019年6月25日发放106,000.00万元,2019年8月12日发放39,000.00万元,尚未发放股息76,865.75万元)。
4、向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4元(税前)。以本行截至2019年末已发行股份5,248,932.31万股计算,现金股息总额共计人民币1,123,271.51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30.07%。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息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2019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
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