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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 沪市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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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14名,其中,李晓鹏董事长、蔡允革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葛海蛟董事1、王立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李晓鹏董事长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本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葛海蛟董事为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李晓鹏董事长、蔡允革董事均委托葛海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8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3,316,815.55万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31,681.56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170,161.01万元。

  3、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145,000.00万元。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61元(税前)。以本行截至2018年末已发行股份5,248,926.54万股计算,现金股息总额共计人民币845,077.17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5.11%。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息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5、2018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行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审议2018年年报及摘要(A股)、2018年年报及业绩公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18年A股年报、年报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股年报摘要亦登载于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行2018年H股年报、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资本管理政策及并表管理政策重检修订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风险偏好执行情况及2019年风险偏好设定建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八、《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九、《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十、《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上述第八至十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八至十项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十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三、《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聘请2019-2021年度董事会A股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19-2021年度董事会A股法律顾问。

  十八、《关于聘请2019-2021年度董事会H股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高伟绅律师行担任本行2019-2021年度董事会H股法律顾问。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按
照内地、香港两地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全权处理与筹备、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