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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1818 股票简称: 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 临 2019-00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告所载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的集团口径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本行”) 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未经审计)
2017 年
(经审计)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0,244 91,850 20.03
营业利润 40,990 40,581 1.01
利润总额 40,852 40,646 0.5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3,659 31,545 6.7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33,683 31,426 7.18
基本每股收益 1(元) 0.61 0.64 (4.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 %) 11.55 12.75 下降 1.20 个百分点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增减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4,357,743 4,088,243 6.5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 321,487 304,760 5.49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 291,540 274,813 6.09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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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52,489 52,489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
5.55 5.24 5.92
不良贷款率( %) 1.59 1.59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数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计算。本行2018年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共计人民币14.50亿元(税前)。
2、本行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期初股东权益减少87.71亿元,主要是由于采用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计提减值准备所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过渡期要求,未对2017年度比较期间信息进行
重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8 年,本行以“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愿景为指引,
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
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全面加快业务转型,牢牢守住
风险底线,经营管理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安全有序的良好局面。
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2018 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102.44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0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36.59 亿元,
比上年增长 6.70%。
资产规模平稳增长。截至 2018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43,577.43
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 6.59%;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915.40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6.09%。
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 2018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 1.59%,
与上年末持平。
三、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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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本
行 2018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存在差异,但预
计上述差异幅度不会超过 1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本行董事长李晓鹏、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姚仲友及财务会计部
总经理孙新红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