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41
转债代码:113011 转债简称:光大转债
转股代码:191011 转股简称:光大转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
暨“光大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18年7月20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6日)期间,光大转债将停止转股,转股代码(191011)停止交易。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7月27日)光大转债恢复转股,转股代码(191011)恢复交易。欲享受本行本次分红派息的光大转债持有人可于2018年7月19日(含当日)前转股。
一、2017年度分红派息基本情况
1、2018年6月22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81元(税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该公告亦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2、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光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本行将于2018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刊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A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自2018年7月20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6日)期间,光大转债停止转股,转股代码(191011)停止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7月27日)起,光大转债恢复转股,转股代码(191011)恢复交易。欲享受本行本次分红派息的光大转债持有人可在2018年7月19日(含当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三、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