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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 沪市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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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18: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28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出席16名,其中,李晓鹏董事长、高云龙副董事长、蔡允革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张金良董事、章树德董事、李华强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冯仑独立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李晓鹏董事长、高云龙副董事长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本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张金良董事为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7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3,103,343.84万元为基

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10,334.38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80,890.47万元。

     3、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 145,000.00万元(已于2017

年6月26日发放106,000.00万元,2017年8月11日发放39,000.00

万元)。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81元

(税前),共计人民币950,053.20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

行股东净利润的30.12%。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

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2017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行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审议2017年度A股年报、摘要及H股年报、业绩公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17年A股年报、年报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 股年

报摘要亦登载于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行2017年H股年报、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

(www.cebbank.com)。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

(www.cebbank.com)。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八、《关于审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九、《关于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

度审计工作评价及2018年续聘的建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行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境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20万元(含代垫费及增值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代垫费及增值税)。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对董事

整体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评价结果提交监事会。

     十一、《关于为关联法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笔关联交易属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所定义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