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39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作为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的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京沪计划)持有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72,759,66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9%。上述股份系京沪计划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获得的股份,该部分股
份已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平安资管根据京沪计划受益人的减持申请(提交减持申请的受益人中不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8,667,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6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平安资管代表京沪计划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平安资管-建设
银行-京沪高铁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一大股东 4,072,759,662 8.29% 4,072,759,662 股
股权投资计划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交易 拟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 股份来源 原因
区间
期间
平安资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2
不超过: 不超 /12/1 首次公开发行 受益人
建设银行- 过:1,278,667,593 股 按市场
1,278,667, 过: ~ 股票并上市前 自身资
京沪高铁股 593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价格
2.60% 2023 持有的股份 金需求
权投资计划 过:1,278,667,593 股 /3/31
注:
1. 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2.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平安资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平安资管承诺:“1.本公司所持京沪高铁股份的锁定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京沪高铁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京沪计划及其受益人的自身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2.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京沪高铁股份,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京沪高铁股份。3.本公司减持所持京沪高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
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的风险 □是 √否
3.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