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0-00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2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937,249,779.21 元,按照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93,724,977.92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49,106,484,611 股为基数,按照
2019 年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扣
除 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宣告并已分配的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期间
实现的净利润 3,376,929,795.31 元,向 2019 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派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2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92,822,387.46 元 , 2019 年 度 累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969,752,182.77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 2019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