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55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4 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新华文轩”)披露了《新华文轩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在线”)17%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3,476.84 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文轩在线的股权比例为 92%,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文轩在线的股权比例为 8%。现就相关评估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
文轩在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满足评估假设的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文轩在线的股权价值为1,966.4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文轩在线的股权价值为 20,452.00 万元。通过分析比较选用收益法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主要基于文轩在线目前的经营现状及未来的发展前景考虑。
文轩在线作为图书电商企业,在夯实天猫、京东等电商自营平台运营的同时,加快布局抖音、快手等新兴互联网渠道,形成了覆盖全渠道、多场景的图书电商连锁格局;协同新华文轩建立了覆盖全国、适应多业态的供应链物流体系,形成西南、华东、华北、华南四大物流中心,常备图书品种超过85 万种;发挥自身渠道、物流、技术等核心能力,与全国超 1,400 家实体书店、网店、馆配商等形成合作,在商品组织供应、营销协同、物流服务、数据应用、互联网营销工具等方面提供服务。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因历史年度经营亏损累积导致账面净资产较低,使得两种方法测算结果存在差异。因文轩在线在图书电商行业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已从成长期过渡到成熟期,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量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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