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22-040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油大街 201
号中海油服主楼 311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46,694,13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541,913,86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004,780,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4.329367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3.2718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H 股) 21.0575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董事长赵顺强先生担任本次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其中现场参会 1 人,视频参会 5 人,非执行董
事刘宗昭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现场参会 1 人,视频参会 2 人);
3、公司首席财务官种晓洁女士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维洲先生现场出席了本
次会议。
4、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视频方
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 股 131,046,564 100 0 0 20,000
H 股 1,004,780,270 100 0 0 0
普通股
1,135,826,834 100 0 0 20,000
合计: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 COSL Middle East FZE 美元贷款展期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 股 2,540,172,053 99.932263 1,721,811 0.067737 20,000
H 股 849,094,131 84.505454 155,686,138 15.494546 0
普通股合
3,389,266,184 95.561815 157,407,949 4.438185 20,000
计: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 股 2,539,954,253 99.923694 1,939,611 0.076306 20,000
H 股 822,236,090 81.832428 182,544,179 18.167572 0
普通股
3,362,190,343 94.798400 184,483,790 5.201600 20,000
合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审议及选举熊敏先生
4.01 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 3,476,759,538 98.028175 是
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审议及
批准关
于未来
1 三年持 131,046,564 100 - 0 20,000
续关联
交易的
议案。
审议及
批准关
于全资
子公司
2 COSL 129,324,753 98.686107 1,721,811 1.313893 20,000
Middle
East
FZE 美
元贷款
展期并
由公司
为其提
供担保
的 议
案。
审议及
选举熊
敏先生
4.01 为公司 130,764,064 99.769201 - 0 -
执行董
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若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其所投的票数将不予计入表决结果内”,本公司在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中,对于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的,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上述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3、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4、上述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及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3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及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舫、石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