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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08:中海油服2022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601808:中海油服2022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2-009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海油服”) 2022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河北燕郊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赵顺强先生、王桂壎先生、林伯强先生、赵丽娟女
 士和刘宗昭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武文来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 能亲自出席并书面委托刘宗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顺强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彭文先生、程新生先生、赵璧先生列席会议(彭文先生、程新生先生和赵璧 先生均以视频方式列席)。公司首席财务官种晓洁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维洲先生列席 会议(其中孙维洲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 年年度
 报告摘要请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22,049,49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人民币 313,175,5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9,119,878,393 元,减
去 2021 年度派发的 2020 年度股利人民币 811,170,640 元,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可供
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621,883,306 元。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71,59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 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95,431,840 元。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息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兼顾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年度股息分配方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 2021 年年度股息及特殊股息分配方案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特殊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71,59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特殊现
金红利人民币 0.13 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20,306,960 元。派发2021年年度股息及特殊股息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 17,906,144,506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可保障本次现金派息,本次现金派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现金派息后,预计公司未来仍将产生稳定现金流,能够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次派发特殊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特殊股息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特殊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兼顾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特殊股息分配方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 2021 年年度股息及特殊股息分配方案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 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同意本次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属实,没有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程序完善、信息披露合规。一致同意本次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
    事会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2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油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海油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海油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海油财务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参会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
刘宗昭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制度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并能够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武文来先生、刘宗昭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海油服香港有限公司债务豁免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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