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拟以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57,931,237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分红人民币 195,793,123.70 元(含税)。2024 年上半年,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156,280,428.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352,073,552.68 元,约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60.85%。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