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后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数字科学普及项目”投资金额 17,368.10 万元;
2.“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投资金额 11,882.80 万元;
3.“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33,377.02 万元;
4.“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投资金额 58,901.48 万元;
5. 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8,015.38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尚未投资使用的198,670.08 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99.34%)募集资金以及累
计收益合计约 242,883.91 万元(截至2023 年 11月 16日)变更投资于“数字科学
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智游游戏平台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 2023-043)。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基于审
慎性考虑,董事会决定取消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及《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重新修订后另行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调整, 取消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智游游戏平台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现将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投资布局,数字化赋能皖新传媒战略 升级,通过分析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 公司拟终止“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将其尚
未投资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累计收益合计 249,544.7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中投资于新项目 121,529.40 万元。
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变更后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数字科学普及项目 17,368.10 17,368.10
2 产教智融平台项目 11,882.80 11,882.80
3 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 33,377.02 33,377.02
4 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 58,901.48 58,901.48
小计 121,529.40 121,529.40
公司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 128,015.38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后期将继续以主营业务为核心,积极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 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 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变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安排。公司本次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无异议。
三、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调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