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4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根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等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2015HACZ2783 )与安徽省教育厅(以下简称“教育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下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5.14亿元。
一、合同当事人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安徽省教育厅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合同见证人基本情况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市共建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医疗药品、矿产转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专业平台。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省本级及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合肥市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交易操作工作;负责省本级政府采购、教育装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服务工作等。
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安徽省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等采购(项目编号2015HACZ2783)
2、合同总金额:约5.14亿元人民币。
3、合同完成时间: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开学前5日。
4、合同生效条件: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付款条件:项目经县级验收和省级抽验合格。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合同签订将对公司2015-2016年度经营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
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加快公司向以文化教育为核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转型。
2、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