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97,184,840.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671,074.97元,扣除2023年发放的202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12,436,522.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89,419,393.71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合计派发340,521,892.8元,剩余4,548,897,500.9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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