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
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
工作报告》;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现报表中存在异常情况,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该报表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97,184,840.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004,671,074.97 元,扣除 2023 年发放的 2022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312,436,522.2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89,419,393.71 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总股本 285,679,419 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 1,911,175 股,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 340,521,892.8 元,剩余 4,548,897,500.91 元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 方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选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聘任天衡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选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聘任天衡为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同意 2023 年度实际支付董事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746.40 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实际支付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 746.40 万元。
董事周晓萍、徐惠仪、俞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 28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向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向中国光大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
7、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8、向交通银行钟楼支行申请 3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9、向中国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申请 3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0、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1、向汇丰银行扬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2、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并根据经营需要申请贷款,签署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9)。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