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 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 号)核准,获准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811,935.00 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36,505,232.00 股,发行价格为 41.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1,499,999,982.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54,000.00 元(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7,045,982.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2262 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 100 元,共计 15,000,000.00 张,债券期限为 6 年,募
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604,71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7,704.60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15,886.32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024.08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53,842.36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6,874.1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19.99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47,462.06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80.28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03,878.69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1,356.40
减: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25.36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95,647.65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
销户。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余额为 95,647.65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2001631581 募集资金专户 1,532.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4201654734 募集资金理财 43,646.92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0003850 募集资金专户 9,766.19
新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9688888 募集资金理财 40,677.20
新北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2601631573 募集资金专户 25.01
合 计 95,647.6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0 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 84,324.12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为 37,888.18 万元。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人民币 3,323.61 万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 735.00 万元,合计 4,058.61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 年 8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吉林长春生产基地
扩建项目及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7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
2017-023)。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