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
工作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度
工作报告》;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3)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9,186,656.4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311,793,525.93 元,扣除 2019 年发放的 2018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273,393,679.68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27,586,502.74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276,155,2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76,155,232.00 元,剩余 1,551,431,270.74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同意 2019 年度实际支付董事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364.4 万元。
董事周晓萍、刘树廷、俞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 8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 1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钟楼支行申请 3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北大街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并根据经营需要申请贷款,签署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全文和正文进行了确认。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