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20-00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9,186,656.4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 50%以上,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上年度结转的
未分配利润 1,311,793,525.93 元,扣除 2019 年发放的 2018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273,393,679.68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27,586,502.74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6,155,2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155,232.00 元(含税),占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9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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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持一致,一方面能够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可以兼顾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