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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98 沪市 蓝科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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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98: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601798: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
      展相关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不高于人民币 5 亿元,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关联方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刘祖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
      债权债务往来。

  3.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83.23 亿元,净资产
30.77 亿元,2020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58 亿元,净利润 2.97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甲方募集资金)的 70%,且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承诺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协议主体:

      甲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服务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在下列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1 本、外币存款服务

  1.2 本、外币贷款服务

  1.3 结算服务

  1.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5 办理委托贷款

  1.6 承销企业债券

  1.7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8 提供担保

  1.9 外汇业务

  1.10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 服务具体内容

    2.1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甲
  方募集资金)的 70%,且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为甲方
  提供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
  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2.2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
  下原则:

    2.2.1 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2.2 甲方在乙方取得的贷款,乙方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
  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2.2.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
  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2.2.4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除上述主要条款外,《金融服务协议》还包括双方的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投票同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建立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互惠互利,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融服务内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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