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蓝滨”)拟将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
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上19,247.67平
方米的地上房屋建筑物以进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对外转让,最终转让
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评估结果尚待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程
序;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
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最终以上海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交价格
为准。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滨”)拟将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蓝滨公开转让上海二期基地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上海蓝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土地和其上19,247.67平方米的房产,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上述项目地块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已取得的批准
1、国资审批程序
由于上海蓝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本次交易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已取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出具的《国机集团关于同意蓝科高新所属上海蓝滨转让上海二期基地土地和房产
的批复》(国机财[2018]408号),同意公司所属上海蓝滨将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土地和其上19,247.67平方米的房产以进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对外转让。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
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标的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严谨客观评估,转让价格基于相应资产评
估价值并将经公开挂牌后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上海蓝滨是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干巷镇荣昌路505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延丰
4.注册资本:298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石油、石化、海洋、冶金、电力、环保、轻工、食品、市政行业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与工程承包、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压力容器(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制造安装维修,空冷器、板式换热器、海洋设备、石油钻采设备、机电成套设备、轻工食品设备、石化配件、金属材料及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以上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资产,尚无确定的受让方。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
1.标的名称及类别
交易标的为上海蓝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金字(2010)第004769号。
用途:工业用地;
宗地号:金山区干巷镇10街坊23/2丘;
宗地(丘)面积:67095平方米;
使用权面积:67095.0平方米;
使用期限:2007年6月1日至2054年5月4日。
(2)房屋状况
建筑面积:19247.6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9247.67平方米,分摊面积0。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资产情况说明
2007年6月,上海蓝滨取得该地块,成交价格为1981.77万元(含土地出
让金1870.36万元,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11.41万元)。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01亩(67,095㎡),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5月4日。
自建房屋建筑物原值为6154.36万元。
(二)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尚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及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经评估,上海二期基地地块项目资产账面价值5142.62万元,评估价值9642.57万元,增值额4499.95万元,增值率87.5%。。其中,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大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委估宗地取得时间较早,近年来上海市工业发展增长较快,带动工业用地价格上涨。
据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情况及结果另行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其他安排未定。
六、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因国家政策原因,交易过户完成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蓝科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