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宁波交通工程(集
团)公司,是由原宁波市交通局于 1993 年 12 月 11 日出资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根据原宁波市交通局甬交企[2002]156 号文件,公司改制为由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大
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宁波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和 23 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股权转让,公司由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2012 年 9 月,本公司
增资 2 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3 亿元。2015 年 12 月,本公司再增资 2 亿元,增
资后注册资本为 5 亿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254076590F。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 32-2 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公路工
程设计;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服务;房屋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承包与其
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模拟财务报表为资产重组交易特定目的编报。
本模拟财务报表除按附注二(二)所述具体编制方法编制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编制模拟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且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不区分具体项目以“净资产”
列报外,本公司模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 具体编制方法
1、本公司拟将持有宁波交工矿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宁波交投资源有
限公司,视同在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相关划转,在本模拟财务
报表中对该股权通过冲减报告期净资产的方式剥离,相应的该等资产相关损益直接
计入净资产,不再纳入本模拟利润表。
2、本公司拟将持有宁波象山湾疏港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8.84%股权和浙江杭甬
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67%股权,无偿划转给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视同在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相关划转,在本模拟财务报表中对
该股权通过冲减报告期净资产的方式剥离,相应的该等资产相关损益直接计入净资
产,不再纳入本模拟利润表。
3、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间接持有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 8,668,607.26 元转让给宁波交富商业有限公司,视同在本模拟财务报表期初
已经完成相关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视同在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
存在并延续至期末,不再将宁波保税区顺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模拟报表。
4、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间接持有宁波智领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70%的股
权以 1,906,682.35 元转让给宁波交富商业有限公司,转让后间接持有宁波智领交通
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9%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视同在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相关
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视同在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存在并延续至
期末,不再将宁波智领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模拟报表。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收入确认等交
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之 11、附注三之 17、附注
三之 26。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符合本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模拟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1 至 6 月的模拟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内部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处置子公司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6(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