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2-04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2022年
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截止目前,大信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执行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
张静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陈
蔡陈,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1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宁波建工、万方发展、汉鼎宇佑、海亮股份、海峡发展、洪通燃气。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合计人民币 180 万元,与上一期(2021 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