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证券代码:60178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和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托合同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5、目前信托计划尚未设立,未来可能存在因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信托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系宁波建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880万元,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数合计不超过为16,880万
份。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5、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2,200万元,按照不超过1.5:1的
比例设立优先级和次级份额。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优先级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预计不超过 6.3%。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部分提供保本保障,同时对于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宁波建工(股票代码:601789)股票,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个月内,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股票的购买。
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信托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
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8、鉴于目前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9、公司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录......6
释义......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原则......8
第二章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
第三章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10
第四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1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存续期限届满后若继续展期应履行
的程序...... 12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 ...... 19
第八章 持有人变更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 20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保障 ...... 22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3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4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宁波建工/公司/本公司/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期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
法》 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指 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
理人
资产托管机构或托管人指 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托管机构
信托计划 指 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为本
计划专门设立的信托计划
标的股票 指 本信托计划成立之后购买和持有的宁波建工
(股票代码:601789)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亿元、万元、元 指 人民币亿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期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为公司员工,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不超过 326名。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7名、监事5名、高管2名,分别为董事长、总经理徐文卫,副董事长孟文华,
副董事长潘信强,副董事长翁海勇,董事陈建国、陈贤华、王善波,监事会主席卢祥康,监事张子江、郁武铮、张翔、仇通亮,副总经理陈宝康,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长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认购的总份额不超过 4,784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8.34%;其他员工312人,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2096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1.66%。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出资额上限(万元) 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1 董事、监事、高级管 4784 28.34
理人员
2 其他员工 12096 71.66
合计 16880 1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