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达标,且公司预期已无法 达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2,844,23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8 元/股、2.5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17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监
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 年 9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
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预期无法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继
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
2.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将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目标总达成率(P)
的完成情况,确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能否解除限售及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
比例(M)。具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解除限 售期 考核年度 较 2021 年业绩基数的 较 2021 年 业绩基数的 乘用车销量目标值
净利润 目标增长率 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 (万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160% 150% 7.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360% 300% 11.8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500% 450% 18.00
分指标权重 - 40% 30% 30%
分指标达成率=当年度分指标实际达成值/分指标目标值
分指标达成率 ① 当各年度分指标达成率≥120%时,分指标达成率=120%;
② 当各年度分指标达成率≥80%且<120%时,分指标达成率=实际达成值/目标值;
③ 当各年度分指标达成率<80%时,分指标达成率=0
各年度业绩目标 P=∑(分指标达成率×分指标权重)
总达成率(P)
考核指标 各年度 业绩目标 各年度 公司层面
达成结果 解除限 售比例(M)
各年度业绩目标 P≥100% M=100%
达成率(P) 80%≤P<100% M=P
P<80% M=0
注:1.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乘用车销量”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当期正在实 施的
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1.22 万元,营业收入
676,834.24 万元,乘用车销量 4.23 万辆,本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
相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达标,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所涉 21,422,115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
(3)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4 年 1-3 月产销快报数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累计
销售汽车 11,958 辆,仅完成 2024 年乘用车销量目标值的 6.64%,与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差较大。同时因乘用车销量情况将
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预计 2024 年度经乘用车销量、营业收入增
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计算所得业绩目标总达成率 P 低于 80%,无法达到本激励计
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剩余 21,422,115 股限
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2,844,230 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