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9,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0,000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7,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1,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ifan Technology(group)Co.,ltd.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徐志豪
注册资本:450,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220209463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1 日
上市日期:2010 年 11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
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
制品、白银饰品、计算机、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
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
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普通货运(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 3,977,224,819.19 3,637,106,063.44 7,449,773,24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642,068.60 58,103,794.46 -4,682,082,43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6,499,528.88 -6,334,033,625.68 -4,395,212,111.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500,566.85 234,608,073.45 -1,130,814,07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169,667,235.29 10,075,401,049.68 2,744,301,895.20
总资产 17,632,139,211.56 17,940,503,453.10 19,406,963,090.6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4 -3.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3.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1 -4.85 -3.3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5 1.88 -9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36 -205.08 -86.00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徐志豪,副董事长朱军,
董事杨健、钟弦、王梦麟、周充,独立董事肖翔、任晓常、窦军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龙珍珠,监事彭家虎、
王颖。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总裁钟弦,联席总裁娄源发,副总裁杨波、周强,财务负责人张琳斌,董事会秘书伍定军。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9,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50,000 万股的 2%。其中首次授予 7,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 1,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 2013 年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往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 0 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核实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50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划授予限制 划公告日公
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钟弦 董事、总裁 380 4.22% 0.08%
2 娄源发 联席总裁 300 3.33% 0.07%
3 杨波 副总裁 180 2.00% 0.04%
4 周强 副总裁 260 2.89% 0.06%
5 张琳斌 财务负责人 120 1.33% 0.03%
6 伍定军 董事会秘书 220 2.44% 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44 人) 5,740 63.78% 1.28%
预留 1,800 20.00% 0.40%
合计 9,000 100.00% 2.00%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