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 力帆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执行完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发生变化,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新产品研发项目”拟开发车型已不符合市场需求及公司产品战略,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节余募集资金总计44,921.4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84 号文核准,于 2014 年
12月18日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42,857,14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7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 万元,另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股权登
记费及印花税等其他费用 318.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2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2 号)验证确认。
公司披露的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募投
项目投资进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如下: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
1 汽车新产品研发 82,000.00 82,000.00 37,437.52 45.66
2 融资租赁公司增资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100.00
3 信息化建设 5,000.00 5,000.00 5,013.85 100.28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6,281.12 46,281.12 100.00
合计 170,000.00 166,281.12 121,732.49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21,732.49 万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为 44,921.40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
44,892 万元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名称 账号
储银行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力帆实业(集团)
份有限公司重庆 31000870192*****102 3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九龙坡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 力帆实业(集团)
112500000*****738 10,000
限公司重庆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力帆实业(集团) 500010436000*****37
份有限公司重庆 46,600
股份有限公司 2
两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力帆实业(集团)
份有限公司重庆 311102010*****325 8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渝北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 重庆力帆乘用车 3301010*****225 0
募集资金专户存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名称 账号
储银行 (万元)
限公司高新技术 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余额如下:
初时存放 截止日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余额 备注
方式
(万元)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1000870192*****102 30,000 2.13 活期 司法
重庆九龙坡支
冻结
行
华夏银行股份
司法
有限公司重庆 112500000*****738 10,000 0.03 活期
冻结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 500010436000*****372 46,600 3.14 活期
冻结
重庆两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
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 311102010*****325 80,000 7.52 活期
冻结
重庆渝北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新 司法
3301010*****225 0.00 16.58 活期
技术开发区支 冻结
行
合计 166,600 29.40
三、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892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8年12月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上述三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为 44,892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战略作出的调整,同时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新产品研发项目”,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战略作出的调整,同时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