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89
债券代码:136291 债券简称:16 力帆 0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渝 05 破申 327 号”的《民事裁定书》及“(2020)渝 05 破 193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3.2.11 条的相
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8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一个
交易日,2020 年 8 月 25 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 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