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66(A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 股) 编号:临 2024-023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近日接到中车集团的通知,截至2024年4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中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29,188,8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中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在首次增持实施前,中车集团
合计持有公司 14,736,252,450 股,包括 A 股股份 14,558,389,450 股,H 股股份
177,863,000 股(登记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约占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 51.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车集团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4,587,578,250 股,H 股股份 177,863,000 股(登记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合计持有公司 14,765,441,250 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1.45%。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车集团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
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增
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中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9,188,800 股,约占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1%,增持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15,548 万元。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中车集团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4,587,578,250 股,H 股股份 177,863,000 股(登记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合计持有公司 14,765,441,250 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1.45%。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律师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中车集团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中车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中车集团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4、截至律师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中车集团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
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中车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中车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