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66(A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 股) 编号:临 2023-052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公司子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标的: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投资金额:公司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总额9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前次披露的拟发起设立的基金名称为“华舆高新交控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日期为2023年12月16日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华舆高新交控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编号:临2023-049)。
截至2023年12月28日,各方已签署《合伙协议》,基金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资本”)联合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调二期基金”)、安徽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
称“三重一创二期基金”)共同设立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303,1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作为该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90,000 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华舆高新交控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基金名称现变更为“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建洲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5 号楼 611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车资本为中国中车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鹏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5 号楼 61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车资本出资 2,250 万元人民币,持有 45%股权;国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250 万元人民币,持有 45%股权;青岛融正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500 万元人民币,持有 10%股权。
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基金管理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持有基金管理人 45%的股权;基金管理人不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会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协议或安排。
四、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投资各方已就设立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基金已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根据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舆高新交控(芜湖)产业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总规模: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303,1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的合伙期限:九年,其中投资期五年,退出期三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延长一年。
5.基金合伙人情况:基金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中车资本、国调二期基金、新型基建基金、三重一创二期基金为有限合伙人。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2)中车资本
中车资本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3)国调二期基金
公司名称: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祥玉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4 至 19 层 101 内 7 层 70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调二期基金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昇发展(山西)有限公司、中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各方共同出资设立。
(4)新型基建基金
公司名称:安徽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亮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黑龙江路 8 号滨湖金融小镇 BH2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新型基建基金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三重一创二期基金
公司名称: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先炉
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14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900 号中安创谷科技园 A1 楼 39
层 392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三重一创二期基金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基金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进度:
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303,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出资
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中车国创(北京)私募基 普通合伙人 3,100 1.0228%
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0,000 29.6932%
3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 有限合伙人 90,000 29.6932%
份有限公司
4 安徽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有限合伙人 60,000 19.7954%
基金有限公司
5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 有限合伙人 60,000 19.7954%
二期基金有限公司
合计 303,100 100%
基金认缴出资由各合伙人全部以货币形式分三批次缴付出资,首批次出资比例为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40%,第二批次出资原则上为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三批次出资原则上为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30%。
7.基金主要投资领域: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半导体、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其他普遍被认为有高度投资价值的行业。
8.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已设立,尚待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手续。
9.基金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在基金存续期内亦不会持有公司股份;基金除了与合伙人之间的合伙权益分配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基金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人会议为基金最高权力机构,对《合伙协议》约定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合伙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基金日常经营运作及投资进行管理,行使对投资的经营管理权,执行合伙经营事务,作为基金股权投资之对外代表。
2.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依据《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对基金合伙事务(包括基金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依据《合伙协议》约定收取管理费及负责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召集、召开会议;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分配基金清算的剩余财产;依据《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