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3-00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2 号中国电信博物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0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740,151,84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5,736,353,96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003,797,8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119988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1.83740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2825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柯瑞文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监事韩芳女士、张建斌先生、徐世光先生、
汪一兵女士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执行副总裁、董事候选人夏冰先生,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董事候选人李英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嘉宁先生、陈东琪先生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5,733,801,466 99.996117 2,552,400 0.003883 100 0.000000
H 股 3,003,693,883 99.996538 102,000 0.003395 2,000 0.000067
普通股合 68,737,495,349 99.996135 2,654,400 0.003862 2,100 0.000003
计:
2、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 2023 年
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5,733,943,666 99.996333 2,410,200 0.003667 100 0.000000
H 股 2,980,035,883 99.208935 102,000 0.003395 23,660,000 0.787670
普通
股合 68,713,979,549 99.961926 2,512,200 0.003654 23,660,100 0.034420
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关 于 增 补 夏
3.01 冰 先 生 为 公 68,559,846,988 99.737701 是
司 董 事 的 议
案
3.02 关 于 增 补 李 68,559,959,485 99.737864 是
英 辉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议案
4、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关于增补吴
4.01 嘉宁先生为 68,603,616,854 99.801375 是
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增补陈
4.02 东琪先生为 68,603,504,353 99.801212 是
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董
事薪酬方案 1,757,515,439 99.854977 2,552,400 0.145017 100 0.000006
的议案
2 关于与中国
铁塔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
关联交易协
议 及 预 计 1,757,657,639 99.863056 2,410,200 0.136938 100 0.000006
2023 年 度
关联交易金
额上限的议
案
3.01 关于增补夏
冰先生为公 1,623,863,645 92.261418
司董事的议
案
3.02 关于增补李 1,623,976,142 92.267810
英辉先生为
公司董事的
议案
4.01 关于增补吴
嘉宁先生为 1,624,044,944 92.271719
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2 关于增补陈
东琪先生为 1,623,932,443 92.265327
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 4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双娟、徐启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