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际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759,321.9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91,629,40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1,748,882.1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2.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