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总部 29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夏前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八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董事夏前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月芬女士、刘长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伟良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