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29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22,537,0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16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袁海黎董事长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史俊龙、徐坚、张继德因其他公务活动未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19,544,050 99.8764 2,930,200 0.1209 62,800 0.0027
2、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19,544,050 99.8764 2,987,400 0.1233 5,600 0.0003
3、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19,542,150 99.8763 2,987,400 0.1233 7,500 0.0004
4、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19,542,150 99.8763 2,987,400 0.1233 7,500 0.0004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19,502,150 99.8747 3,029,300 0.1250 5,600 0.0003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19,544,050 99.8764 2,987,400 0.1233 5,600 0.0003
7、 议案名称: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5,331,359 98.6291 2,957,400 1.3545 35,600 0.016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2020 年年418,881,459 99.2905 2,930,200 0.6945 62,800 0.0150
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2020 年度 418,881,459 99.2905 2,987,400 0.7081 5,600 0.0014
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3 关于《2020 年度 418,879,559 99.2900 2,987,400 0.7081 7,500 0.0019
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 年度 418,879,559 99.2900 2,987,400 0.7081 7,500 0.0019
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5 关于《2020 年度 418,839,559 99.2806 3,029,300 0.7180 5,600 0.0014
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6 关于《续聘大华 418,881,459 99.2905 2,987,400 0.7081 5,600 0.0014
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
7 关于《与新兴际 215,331,359 98.6291 2,957,400 1.3545 35,600 0.0164
华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钟云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