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均为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22,903,575.9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221,938,256.27 元,减去 2020 年
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人民币 131,748,882.12 元,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7,285,798.25 元。
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均为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