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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17: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6

601717: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
              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取得了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A 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 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 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 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
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
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
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
1,603 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 333 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行权价格由 5.98 元/股调整为 5.795 元/股。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再次调整,行权价格由 5.795 元/股调整为 5.5851 元/股。关联董
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依据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如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授予的期权当年达到行权条件的,可行使部分可以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期权失效,由公司注销;尚未达到可行权条件的,不得再行使,由公司注销,在激励对象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可以根据以上的规定行权;激励对象成为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人员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有权按照其行权时的职务情况适当调整其当期的行权比例。

    (二)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5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或离职、调离、退休,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需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10,000 份;17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141,9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7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按照其现任的职务级别标准行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数量低于其第一个行权期获授予数量,其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不能行权的 92,4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合计需注销期权数量为 1,244,300份。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030,000 份调整为14,785,700 份,注销股票期权 1,244,300 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333 人调整为 301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5,289,900 份调整为 4,722,300
份。


                                合计股票  第一个行权  第二个行权  第三个行权
    项目      涉及人数(人)  期权数量  期可行权数  期可行权数  期可行权数
                                (股)    量(股)    量(股)    量(股)

  初始数量          333      16,030,000  5,289,900    5,289,900    5,450,200

因岗位变动或离

职、调离、退休        15        -1,010,000  -333,300    -333,300    -343,400

等期权全部注销
因岗位变动第一

个行权期期权全        17        -141,900    -141,900

  部注销
因岗位变动第一

个行权期期权部        7        -92,400    -92,400

  分注销

                    301

 调整后的数量  (第一个行权期  14,785,700  4,722,300    4,956,600    5,106,800
                可行权人数)

    三、本次期权调整、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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